(二)加强学术交流,繁荣科学技术
1.搭建学术交流活动平台
——举办中国科协年会。突出大科普、综合交叉、为举办地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年会定位,推动科学家与科学家、科学家与公众、科学家与政府之间的对话与交流。
——择优支持学术交流项目。重点支持综合性、跨学科的国内学术会议、国家优先发展的科技领域及具有原创性的学术交流活动,继续支持基础性学术交流活动。
——加强青年学术交流工作。举办青年科学家系列论坛、青年学术系列会议、新学说新观点系列学术沙龙和专题性、综合性学术系列活动,面向高校或科研院所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举办学术会议,加强与海外科技界青年学者的交流。
——建设高素质学术交流组织者队伍。加强对学会专职工作人员的能力培养,培养一批学术交流活动领头人和学术交流活动管理者。深化学术交流理论研究。
2.实施精品科技期刊工程
——建立学术期刊质量评价机制。推进科技期刊的规模化经营和集团化建设。优先资助代表我国学术水平的优势期刊,加大对基础性学术期刊的扶持资助力度,着力培育一批精品科技期刊,力争使若干种英文版期刊成为国际知名期刊。
——实施科技期刊国际推广计划,力争与3-5家国际知名出版集团建立合作关系,举办国际性期刊发展论坛、专题研讨和专业培训。组织期刊参加国际 书刊展,促进国际出版集团与中国科协所属期刊出版单位的版权合作和代理发行。推动科技期刊编委会、编辑出版标准和同行评议国际化进程。
——加强科技期刊理论建设和业务交流,加强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分期轮训2000名主编、编辑和出版发行人员,培养一支新型的精通现代科技期刊工作的编辑出版人员队伍。
3.加强继续教育工作
——制订实施继续教育工作规划,明确工作目标、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完善具有科协特色的继续教育体系。
——制定继续教育工作指导办法,促进科协系统继续教育工作的交流沟通,推动继续教育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整合科协系统继续教育资源,探索与高校、企业等机构合作开展继续教育工作的有效机制。推荐、扶持优秀原创课程和教材。培育专兼结合的基本师资队伍。开展培训与交流,提升继续教育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联合人事部等有关部门继续实施“653工程”等专项继续教育项目,支持学会开展对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的培训。设立、扶持一批有长远发展潜力的继续教育项目。大力开展与国际继续工程教育协会等有关国际组织的交流与合作。
4.加强对港澳台地区的民间科技交流与合作
——加强内地与港澳科技人员之间的交流合作,积极开展务实多样的民间科技交流工作,拓展交流渠道,扩大交流范围,推动港澳地区与内地建立更紧密的经济、科技、文化联系,促进港澳地区的科技发展、经济繁荣和社会稳定。
——积极推动海峡两岸科技人员的交流合作,以科技产业、农业技术和青少年科技活动方面的科技交流合作为重点,增加海峡两岸科技人员的交流机会,加强两岸科技人员之间的联系。
